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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竞赛时间和地点
2018年9月7日-11日,在河南省温县陈家沟举行
二、主办单位
温县太极拳武术文化管理中心
温县景区管理局
温县体育局
温县武术协会
三、承办单位
温县陈家沟天才太极院
四、协办单位
陈家沟村委会
陈家沟家族理事会
河南省四十五度文化有限公司
五、参加单位
各武术之乡、武术组织、武术团体,陈家沟天才太极院所属分院、研究会、培训机构及各地太极拳爱好者。
六、竞赛项目
(一)个人项目
1、传统项目:陈式、杨式、吴式、武式、孙式、小架等其它传统太极拳;由各式陈式太极拳演变编练的陈式太极拳项目均归为自编项目。
2、规定项目:陈式老架13式、新架精要18式、陈式56式太极拳、杨式40式太极拳、吴式45式太极拳、武式46式太极拳、孙式73式太极拳、42式太极拳、简化24式太极拳、42式太极剑。
3、传统器械:
单器械:太极刀、太极剑、太极棍、太极枪、春秋大刀、太极扇等传统太极器械。
双器械:太极双刀、太极双剑、其它太极双器械。
(二)集体项目
集体拳术、集体器械(含拳械混编)。
(三)推手项目
男子推手:
56kg
60kg
70kg
80kg
+80kg五个级别。
不设女子推手
七、参加办法
(一)每队可报领队、教练、队医各1名,运动员人数不限,随队人员若干,报名参赛20人以上的运动队可推荐一名随队裁判员参与大会执裁工作(需有二级及以上裁判员资质证明)。
(二)每名运动员限报拳术1项、器械1项,可兼报推手和集体项目。
(三)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。人数不得少于6人,少于6人时不予编排。性别、年龄组别不限。
八、竞赛办法
(一)本次比赛为团体赛、个人赛和集体项目比赛。
(二)遵循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《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》(2012版)及有关补充规定。
(三)陈式老架13式、新架精要18式太极拳必须是天才太极院创编套路;42式、陈式、杨式、吴式、孙式、武式太极拳规定项目和42式太极剑分别采用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印的《太极拳竞赛套路》、《四式太极拳竞赛套路》、1996年编印的《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》和1991年编印的《太极剑竞赛套路》。
(四)项目时间
1、太极拳类: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4分钟。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。
2、太极器械类: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3分钟。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。
3、规定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,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,裁判长吹哨之后的剩余套路未完成不予扣分。
4、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,须配乐(自备U盘),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,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.1分,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.1分。比赛中,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。
(五)年龄分组
儿童组(A):12周岁以下(2007年1月1日之后出生);
少年组(B): 12周岁至17周岁(2001年1月1日-2006年12月31日);
青年组(C): 18周岁至39周岁(1979年1月1日-2000年12月31日);
中年组(D): 40周岁至59周岁(1959年1月1日-1978年12月31日);
老年组(E): 60周岁(含60周岁)以上(195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)。
(六)各单项各组别男、女报名人数在5人以下时,按同类项目相近年龄组别合并,如仍不足5人,则按不同项目相同年龄组别合并,男、女分别录取。
(七)推手项目采用单败淘汰加附加赛制决出前三名,各级别不足四人的,并入下一级别进行比赛。
(八)运动员的参赛服装要体现出项目特色、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,不得着便装参赛,否则不予评分。
九、成绩录取与奖励办法
(一)个人项目: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、女分别设一等奖30%、二等奖30%、三等奖40%。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。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,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。
(二)集体项目:按拳术类、器械类(徒手和器械混编项目归器械类)设一等奖20%、二等奖40%、三等奖40%。颁发奖匾及获奖证书,并对第一名奖励现金3000元,第二名奖励现金2000元,第三名奖励现金1000元。第四名-第六名奖励500元(具体参赛队伍达到12队以上)
(三)团体名次:录取前八名,各单位所获各单项、对练及集体项目成绩按一等奖积5分、二等奖积3分、三等奖积1分累加计分加参赛人数计分(每参加一人计1分)计算团体总分。对团体总分前八名进行奖励,颁发奖牌,并进行现金奖励,第一名奖励现金5000元,第二名奖励现金3000元,第三名奖励现金1000元,第四名至第八名分别奖励现金500元。
(四)“天才太极状元”争霸赛
1、各单项(以实际参赛人数在12人以上的项目)第一名的运动员,参加本组别“天才太极状元”争霸赛。
2、各组别(不分男、女)按拳术、器械分别录取“天才太极状元”,第一名奖励现金3000元,第二名1500元,第三名500元,并颁发“天才太极状元”争霸赛获奖证书及奖杯。
3、“天才太极状元”争霸赛各组别拳术第一名、器械第一名分别不足5人的不再进行“天才太极状元”争霸赛。
4、获得两项第一名的运动员,需在个人项目比赛结束时,即到竞赛编排记录组选定一项,参加“天才太极状元”争霸赛。对所空组项依次递增,由第二名参加“天才太极状元”争霸赛,以此类推。
5、推手项目参赛人数在12人(含12人)以上的各级别,颁发获奖证书,第一名奖励现金2000元,第二名奖励现金1000元,第三名奖励现金500元并颁发“天才太极推手状元”证书及奖杯
(五)设"武德风尚奖"运动队、运动员、教练员、裁判员。主要依据文明礼仪、参赛人数、参赛项目的数量、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在赛后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评选,另见评选办法。
十、报名与报到
(一)报名
1、报名邮箱:E-mail:
656061751@qq.com
2、报名截止时间:2018年8月15日24时。
3、请参赛队于截止时间前(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)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后和参赛运动员的个人1寸免冠照片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责任声明书(附件4)、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,一并邮寄至赛会组委会(地址另行通知),逾期者不予受理。
4、联系电话:
朱向华:15978760444
崔世明:18037360689
(二)报到
1.裁判员于9月6日报到;运动队于9月7日报到。
2.报到地点:温县陈家沟王庭大酒店
十一、经费
(一)国内参赛运动员需交参赛服务费200元,境外参赛运动员需交参赛服务费60美金,参赛服务费交纳后不退还。
(二)参赛人员统一安排食宿,往返交通、医药等费用自理。
(三)食宿标准:统一安排食宿,共收取四天费用(9月7日中午至11日早上),境内人员标间1680元每人,单间2280元每人;境外人员标间480美金每人,单间680美金每人;该费用包含食宿费、会务费、礼品费、大师讲座费、祭祖参观、县内交通费,中途离会费用不退还。
注:酒店床位有限 请参赛队提前交钱大会预定.
大会合作酒店:
温县海旺酒店
陈家沟王廷酒店
(四)各运动队报名后需将银行交费回执与报名表一同发往报名邮箱,否则无法进行赛事编排。
银行账户信息如下:
户 名:朱向华
开户行:中国银行焦作分行和平街支行
帐 号:6216668000001465334
联系电话:15978760444
十二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
(一)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,由大会组委会选聘。
(二)裁判员的选派另行通知。
十三、其它
(一)运动员须自行办理《人身保险》。
(二)各参赛队报到后,须交《第三届“天才杯”太极拳交流大赛》责任声明书,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,如发现问题,取消参赛资格。
(三)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,报名后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者,必须向大会提出书面申请,经同意后,每变更一项缴纳手续费100元。
(四)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,三次点名未到,按弃权处理。
(五)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选派,另行通知。
(六)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四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于大会组委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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